2005年10月2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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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执行法官“耍滑” 替被执行人“买单” 
李剑民 徐艳

  本报讯  德清县武康某房产建筑有限公司面对法院的协助执行要求,不予理睬,10月18日,作为第三方的它直接被法院从账户上扣划3万多余元。这意味着,无视法院执行协助通知的义务人,得为这种“无视”而替他人“买单”。
  债权人徐某与债务人沈某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早在2004年3月就已判决生效,沈某为逃避债务而长期避而不见,一年多来一直不肯履行还债义务。为此,2005年5月,债权人徐某向德清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法院立案后,经过承办法官调查摸底,查实被执行人沈某在武康某房产建筑公司承包了一项建筑工程,并有部分工程款尚未结算。9月21日,法院发出协助通知书,要求冻结被执行人沈某在武康某房产建筑公司工程款人民币33492元,并扣划到法院执行局。但该公司自接到法院协助通知书后,却阳奉阴违,拒不协助,擅自将工程款支付给了被执行人沈某。
  德清县法院为维护法律的尊严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依照有关规定,立即扣划了武康某房产建筑公司的银行存款33492元,并将执行款33492元支付给申请人徐某,从而使这起久拖未结案件终于执行完毕。